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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社会排斥同性恋的社会环境中,很多的异性恋者是希望同性恋消失。当自己的儿女是同性恋者时,他们也会存在这种潜意识。因为在这种社会环境中,他们会觉得同性恋会给他们带来脸面上的无光,甚至是耻辱:怕别人笑话,怕别人议论,怕别人指指点点。
同性恋这种性取向,不是同性恋者的罪过,同性恋者也无须自我反省什么,因为它就是正常的性取向。既然正常,同性恋者自然就会有七情六欲。
同性婚姻不合法,似乎在向异性恋者证明这种性取向不符合七情六欲的伦理规范,不合常理。
法律上再怎么样严厉的措施,都无法控制人正常的七情六欲,只能使它规范化。这种规范化通常就是指“两性”关系的规范化。如果没有法律的控制,就会形成无序化,只能靠道德来规范。
在异性恋群体中,一般人身体发育成熟后,都会有性欲望,都会有和异性结合的本能。同性恋者也不例外。
结婚,满足了人生理需要、心理需要、社会需要、物质需求和繁衍下一代的需求。共同的生活,满足了情感、陪伴、生理欲望、共同扶持、吃穿住行等,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的要求。是一般人正常化生活的表现。
不管法律如何禁止、社会如何排斥,同性恋者要表现出一个正常人的需要,就必然会找一个同性伴侣。因为这是人本能的权利。
对于绝大多数的同性恋者来说,找同性伴侣,是他们生活正常化的标志。即便同性感情很短暂,在异性恋者看来不合世俗,但也是正常的生活。
正常化和非正常化的生活在不同文化中就是一种辩证的关系。异性恋者认为男女共同生活(婚姻)才是一种正常化,对于同性恋者就是一种痛苦;在同性恋者认为和同性共同生活是一种正常化,在一些异性恋者就是不合世俗。什么是真理,什么是谬论,不同的文化中是不一样的。没有绝对的真理。
在强势面前,弱者常常会怀疑自己。是顺从,是无奈,还是抗争,每个人的人生都不一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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