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颤抖的青春下篇2

发表时间:2016/8/6 8:19:19 已被阅读 1638 次 (评论 30 条,查看 / 发表) 作者:pspingyu1314
2016年,8月5日,星期五,阵雨
    于浙江的w市的业务终于告一段落,我也踏上归途,高铁站茫茫人海,我拉着箱子穿插在人流中,到了这个年纪早已不相信偶遇,离开家将半个月了,家里的电话崔得急,是啊,婆婆不在了,他又要上班又要管孩子,我不是铁石心肠,我也很内疚,但我真的不愿呆在家里相夫教子。他对我好我也很累,尽管他一再要求我呆在家里,我强烈拒绝了,拿着自己的多年积蓄和朋友另起炉灶单干,为此我们吵过架干过仗,最后也就由着我了,别人都说我很幸福,妈妈说我生在福中不知福,只有我自己知道,我的痛苦与挣扎,如果他对我不好,或许我没有那么的内疚……
        下午终于到家了,他上班去了,俩孩子在做暑假作业,见到我回来都很高兴,然而可能是我太累了,冲凉就睡觉了,傍晚他买菜回来,见我在睡觉,用手摸我的额头,在我嘴上亲了一口。与他结婚之后我的睡眠一直不沉,很易醒,当他进房间的时候,我已经醒了,但没有睁开眼睛。
     他和女儿一起做饭的时候我起床整理了一下,吃饭的时候他说:每天往外跑这个家是你的旅馆一样?我没有说话夹几筷子菜到孩子们碗里,让他们好好吃饭,顺便也给他夹了一筷子,他见这样,就没有再说什么,我们已平淡很多年了,吵了很多年了,但因为孩子他不愿意放手,我也舍不得子女,我知道他是爱我的。晚上当他抱住我脱我衣服的时候,我已经习惯了,再怎么冷淡只要他想要,我是怎么也逃脱不了的,他常说这是我的义务,我这一生只能是他的女人……我忍着,麻木着,我也想进入状态,哪怕假装,可是太难了,只愿他快点,别太久了我怕我坚持不了……
       晚上做了个梦,梦见ping收到了我的信,却把它藏起来了,并未予以回音,……我的心一阵绞痛,起来看手机已经凌晨二点多了,用百度查了挂号信,信才刚刚走出浙江省下一站南宁,我嘘了口气,喝点水,双眼发涩,不知道这是什么预意,心情未能平静,倒在床上听着他的鼾声渐渐入睡。
     我和她的未来很难说,在网上查询了她家乡的地震和台风的灾情,是没有任何人员伤亡的,真好!想着她,心底很柔软,把她的照片拍在手机上,她的容颜在记忆里有些模糊起来,但那双眼睛让我针扎似的疼痛,那含泪眼神让我午夜梦回里常常惊醒。我不知道我们再见时是什么样的情景,好的,坏的都不重要了,我只是只是单纯的想看看她,见见她,ping这么多年你还好吗?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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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旅途进行到底
我的故事
男&女+寂寞=?
不再拿心事晒月亮
女子之《水性杨花》
有没有在爱里的感觉很重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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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张爱玲的话想到的另一些话
陌生的关怀
颤抖的青春下篇1
谁人亏欠我的心疼,又一摞

此生此世,也许··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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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水晶鞋
闲看流云
颤抖的青春下篇2的回复如下


我叫夏七七 发表于:2016/8/6 22:18:58
个人观点,不针对任何人:我觉得不管是异性的婚姻还是同性的婚姻,也不管你因为什么原因,既然选择了,就是一种责任!不要再打着任何幌子为自己蠢蠢欲动的心找借口.从你的文字中,屡屡提到异性婚姻的无奈与痛楚,第一个孩子是意外吧,可您为了一个不爱的人生了2个孩子,不太好解释其中的情愫.(据了解,好像拉拉非常反感与异性发生关系,更别提为他生孩子了) 再者,她当年没有选择你,这么些年也没有主动联系你.想必有她的理由.既然你给不了她的幸福,也就不应该再打扰她的幸福. 写了这些,不知道会被多少人拍砖.但我说的是事实,本来拉拉的感情就没有法律的保障,不牢靠,至少要忠贞吧.苦衷谁都有,什么迫不得已、万般无奈...难道不是故意杀人就不要负法律责任吗?... 闪人~~~~
pspingyu1314 发表于:2016/8/6 22:46:52
对,说得很对,我也这么觉得自己不靠谱,但我并非想抛夫弃子,我想了自己的心愿,第一个是意外,第二个是我要生的,因为我想给这个好男人生个男孩,他的母亲对我如亲生女儿一般,他们一家都是我的恩人,在我迷茫失意,人生最痛苦的时候是他们拯救了我,我并非不自知,所以很多年以来我都尽职尽责,如今我更不会撒开这一家子,责任与义务同样鞭策我的灵魂,对于ping我早已没有非份之想,仅仅想见她,了我多年心愿,她好吗?我只要知道她她的近况就好,或许有人会说关我什么事,但真是无所谓,
我叫夏七七 发表于:2016/8/6 23:05:03
出轨分精神和肉体。您属于后者!尽管您反复强调只是想知晓她的近况。您想知道,您就这么做了,拍挂号信。完全不考虑她的感受!她有跟你说要有自己的生活(你文字里有),她不希望你打扰她!你的这种一厢情愿的做法会对她造成困扰,这应该也是她这么多年不联系你的原因吧?您这是感情上的自私。不管她需不需要,你觉得满足自己的情感就去做了,打着“关心”的旗号!
我叫夏七七 发表于:2016/8/6 23:05:04
出轨分精神和肉体。您属于后者!尽管您反复强调只是想知晓她的近况。您想知道,您就这么做了,拍挂号信。完全不考虑她的感受!她有跟你说要有自己的生活(你文字里有),她不希望你打扰她!你的这种一厢情愿的做法会对她造成困扰,这应该也是她这么多年不联系你的原因吧?您这是感情上的自私。不管她需不需要,你觉得满足自己的情感就去做了,打着“关心”的旗号!
f674340690王 发表于:2016/8/6 23:35:43
七七:请不要这样说好吗? 没有这样的经历,你怎知其中的痛苦,无奈和对夫对子对她的深情。
诺2013 发表于:2016/8/6 23:57:58
“相见不如怀念”,见与不见真的没那么重要,过得好与不好也真的没那么重要,物是人非,再见也是一样不能改变什么,除非你能改变现状,不然你又何苦又给彼此一个“劫数"呢!留住美好的记忆其实比再见于你们来说更好!再见不会有更好的结果,又何苦再添苦楚。以我个人经历,还是不知不见更好,至少她在你的印象中还是如此美好,那段初恋还是如此刻骨铭心……个人见解,别无它意。
飞星传恨123456 发表于:2016/8/7 0:04:59
回“夏七七”:你说的有点尖锐了点。法律意义上的婚姻,才规定的有责任和义务,作者也尽到了。对于一个绝对的拉拉来说,她能做到对自己的老公尽夫妻义务,心理上的折磨是常人难以想象的。被迫、无奈地和异性结婚,精神和肉体上出轨,就和自愿出轨有很大的差别。一个人的性取向已经是固定的了,在父母的逼婚之下,无奈地和异性结婚,精神和肉体的出轨是很自然的。否则,人的心理是承受不了的。当人的心理无法承受太多的压力时,只能通过幻想、希望(或者是一种期望)来生活下去。因为这种希望、期望是一种信仰,一种让人好好活下去的最坚强的后盾。为什么一个绝对的拉拉就要忍受婚姻生活的安排,象小绵羊一样地维持着这原本就不正常的婚姻呢?另外,法律都不会给精神出轨的人判刑,更何况一个普通的人呢!还有,对于ping ,这个人一直是作者的信仰所在,或者说,是作者的精神灵魂。如果不追求自己的信仰、自己的精神灵魂,可以这样说,从作者和男人结婚那天起,她已经死了,只剩一个躯壳了。正是因为这种信仰,才会给她人生路上指明方向。任何一个人,都会追求精神灵魂,而不希望麻木地生活。本来,作者和ping就是非常相爱的伴侣,是世俗的观念和压力拆散了她们。当自己有了能力,为什么不去追求自己喜欢的人呢?每个人的愿望都是和自己爱的人生活在一起。已经被迫和不爱的人生活了十几年,这样的日子,心已经很累,累到了麻木。这样的生活只是尽责任和义务,有意思吗?法律上,除了义务和责任以外,还有权利。什么样的权利?享受的权利。一个法律婚姻中的人,只是在尽义务和责任,而没有享受的权利,就如同一个人在拼命劳动而没有太多收获一样,只是在傻傻地干(尽义务和责任)。任何一个人都不想这么做。不跳出婚姻这个火坑,这么能解放自己呢?人生这辈子,想通了,就是这样的;想不通,那就在婚姻中继续燃烧自己,烧的自己面目全非,不成人样。
飞星传恨123456 发表于:2016/8/7 0:23:05
另外,追求自己的幸福,不是自私,是对自己负责和尽义务。结了婚,已婚拉拉不是伦理道德上的囚徒。做为一个人来说,她们也有追求幸福的权利。人是活的,婚姻是死的。死守着那个已死的婚姻,人就真正成了一个给自己套上牢笼的囚徒:人的心不是自由的,也不是开心的。法律婚姻维持了多少年,一个绝对的拉拉就给自己判了多少年的徒刑。多数的拉拉会为了孩子而宁愿关自己的监狱(如果喜欢孩子,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自己,一样可以逃脱)。想想,人生这辈子的目的是什么?和自己心爱的人幸福地生活。很多拉拉挣钱的目的也是为了这个。挣了钱,达不到这个目的,就相当于没挣钱。
飞星传恨123456 发表于:2016/8/7 0:54:11
最初的时候,我的观点也是“相见不如怀念”。但是在真正了解作者的情感之后,这种观点发生了变化。如果是不见面,那么,永远过得是自己感觉不是很舒心的日子;如果见了面之后,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。但是见面之后,出现的问题,或是你和ping遇到的最大阻力,1,是她的性取向改变没有;2,离婚遇到的阻力非常大,因为这里面有个传统文化(思想)在里面,而且也会牵扯到孩子的问题。同时,老公愿不愿意离婚,这都是问题(其实,如果你和ping生活在一起,他们拿你们俩也没有办法)。其实,已婚拉拉是完全可以幸福地生活的,限制人幸福生活,主要是当事人的思想、思维方式。为什么拉拉这条路不好走?不遭遇一些挫折是走不到幸福的终点的。异性恋者可以不遭遇这些挫折,但是同性恋者在社会中的地位就决定了,要想幸福,就一定会遇到挫折。这是对人思想、意志、情感、心理素质、思维等方面的考验。如果你周围的人是开放、民主的思想,那么,这些挫折可能会少一点。否则,只有听从社会的安排,做社会的小羊羔,任人宰割。但当代的社会不同以往了,人是可以流动的,一个人再怎么样,别人都不能改变她的命运的。改变命运的,要么是社会,要么是你自己。当你强大的时候,是你改变命运,而不是社会(一个群体里也这样的,强者不会遭人欺负,只有弱者才会遭人欺负。同性恋者是社会的弱势群体,异性恋者是社会中的强势群体。在弱势群体中,只有你变强大了,你才有和异性恋者平起平坐的基础)。
飞星传恨123456 发表于:2016/8/7 1:05:58
拉拉的思想,限制在传统文化的思维内,也是很可怕的事。安于现状、听天由命、得过且过,都是限制在传统文化内的典型表现。当跳出这个社会文化圈(的思维)之后,你会发现,很多事并不是你所想象的那么难。难,是因为思想禁锢在这个社会文化圈内。(所谓的社会文化,是指代表绝大多数的异性恋文化。这个文化只能指导异性恋者,而不一定全都适合同性恋者)
pspingyu1314 发表于:2016/8/7 6:11:51
自从决定与她见面,未曾想过与她再续前缘,现实生活已经让我改变了很多,我如果有心,曾经也有机会,道德的伦理观使我也望而却步,我会去见她,也争取不吓到她,就当是个老朋友吧,她在我精神里活了十八年,如果可以,我也情愿忘了她。此行纵使千刀万剐,我也认了,哪怕是再一次受伤,我真是想看看她祝福她,甚至想过她不理我,不见我,假装不认识我了,都没有关系,我只要知道,她很好,很好!夏七七你说得对,我是在干扰她,我也想摆脱这种干扰,我不会让什么一夜情的事情发生,在我的思想里仍然是非常传统的,性取向的问题让我痛不欲生,七月份偶然进入这个网站,我才知道有你们这群跟我一样的人,曾经以为自己是个异类,性格的关系也招很多女生喜欢,因为前车之鉴我始终保持清醒与距离,也不是未对她人动过心,但我始终能告诉我自己有他有她我的人生已经够了,不能再乱了! 突然间我什么也不怕了,他很爱我,我知道,这份爱使我煎熬与难受,太沉重,但我必须接受。对于前段感情的割舍不下,我也懊恼,当今时是我最后的问候吧,知道她过得好后,我不再担心她,挂念她,从此以后甚至可以不再见她……
我叫夏七七 发表于:2016/8/7 6:21:18
@f674340690王 可能我说的话有些尖锐,但我只是对事不对人,如果是异性恋遇到这种情况,我也是如是说.在我心里,不管是异性恋、同性恋、或者所谓的双性恋,只是爱情的性别不同,但爱情的本质应该是一样的.都应该是忠诚.应该是平等的(这里的平等,指的是道德约束应该平等)
我叫夏七七 发表于:2016/8/7 6:55:42
@飞星传恨123456:飞星老师说的大道理谁都懂,但楼主是成年人,成年人就应该为自己所做的选择负责,既然选择了,就不应再挑剔自己选择的东西,不管多么无奈、不管有多大的苦衷.在我这里,同性恋也好,异性恋也罢,享受爱情的权利是平等的,受到道德约束也应该平等.按飞星老师说"法律意义上的婚姻,才规定的有责任和义务",那么在ZG目前的社会环境下,拉拉不可能有正式的婚姻,拉拉的爱情就不应该得到任何保障?哪怕是道德的约束?? 再者,飞星老师一直在研究同性恋、异性恋及双性恋,不知道飞星老师有没有留意到同性恋也会被异性恋同化的问题?楼主文字里有说"晚上做了一个关于ping的梦....心里一阵绞痛, 心情不能平静,但倒在床上听着他的鼾声却能渐渐入睡"。这说明什么?如果非常排斥一个人,关于他的一切都会觉得刺耳,怎么安然入睡? 最后,两情相悦的才能称之为爱情,一厢情愿的那叫单恋.楼主所写的文字里反复提到ping多次告知想要过正常人的生活,希望她不要再去打扰,并且ping这么多年都未曾主动联系,说明.....如果楼主现在单身,一直未找女性恋人或异性恋人,我会被她的这种对爱情的执着与忠贞所感动,但她现在已经选择组成家庭,并且是实质性的婚姻事实,就应该对家庭与婚姻负责!负责,并不应是飞星老师指的没有离婚.而应是全身心的投入到这个家庭中,就算自己有想法,也不应该打扰到他人,虽然没有法律规定,但我觉得这是爱情的最低底线.以上观点纯属个人的想法.
飞星传恨123456 发表于:2016/8/7 7:04:21
一个绝对的拉拉,如果真心爱一个同性,希望两人走到一起共同生活,解决的最好办法是离婚。因为正式婚姻内的人有责任和义务,当你不需要为一个不爱的人尽责任和义务时,离婚就意味着这些责任和义务的消失。占有正式婚姻,就存在着这些义务和责任。占有正式婚姻,同时,在婚姻外又有同性恋人,那么,就会存在道德谴责的问题。另外,以作者现在的心境来说,不见ping一面,或许会留下终身的遗憾。所以,我的观点是:该见就见,随心所动,哪怕是违反了社会的伦理道德又怎么样呢?婚姻、婚姻内的责任和义务也是社会强加的。犯了规,那也是还给社会。社会对同性恋者是什么样的态度,同性恋者还给社会什么样的行为方式,这很公平,扯平了。另外,婚姻内,应该是忠诚、平等。但道德约束对同性恋者和异性恋者很多都是不一样的。或者说,同样的社会规则,对同性恋者、异性恋者是不同的对待,那么,违反伦理道德就是很自然的了。因为道德的本质,事实上是建立在公平的基础上的。
我叫夏七七 发表于:2016/8/7 7:10:45
楼主,我说的话肯定是不中听.但从你们相互选择自己是生活开始,你们已经是单独的个体.就算您知道她过得好您能怎样?她过得不好您又能怎样?如果过得好与不好结局都是一样的,那您的这种行为不叫执着,叫纠缠.按您描述,您不会去改变这种生活现状,那您何必这样苦苦纠缠?放了她,放爱一条生路!
f674340690王 发表于:2016/8/7 7:49:45
七七:你好 ! 首先作者是忠于家庭的 ,她对夫对子女早已是今生难以割舍的亲情,但亲情永远不能取代曾经甜蜜的爱情,所以作者倍受熬煎的痛苦非 常人能忍,非 常人能懂。再次,也不存在纠缠与放爱生路问题。我们非ping,岂知ping所想,也许经近二十年时代社会认知等变迁,ping的思想也早变了呢? 所以让作者遵从自己内心活一次吧!放下道德软绳索为爱活一次吧!不防碍回家再续亲情。我旗帜鲜明,支持作者见过就不要错过!
pspingyu1314 发表于:2016/8/7 7:55:38
夏七七你的话说得都对,我赞成你的看法,如果客观来讲,我也绝对赞同你的说法,但这次当事人是我而不是谁,我作这个决定有多少挣扎,今天就会有多少坚定,总之谢谢你们,我会斟酌的
空隐 发表于:2016/8/7 9:33:29
出来冒个泡,也说说我的看法与想法,七七说的没错,我是这么觉得的,我想作者现在应该需要这种犀利的言辞。当然我不是全肯定的,作者是非常有理智的,责任心战胜了一切其他的想法。只是心中思念之深。不过让我有所疑惑的是,过去了十多年,曾经的人是否还在曾经的城呢?作者怎么知道的呢?当然,我想若对方也如你所想的一样,那这就是最完美的了,由于你俩强烈的责任感的存在,你们肯定能成为一对相知相惜的好朋友,但是,未来永远是不可预知的所以作者得有一种彻底绝望的准备。我想作者只是单纯的担心与不安,又不是无情之人,碰见这种事怎么可能不担心着急,何况是这么亲密的人。原谅我揣摩两位主角的心思,并且说出来还不知道对错…
空隐 发表于:2016/8/7 9:33:59
啊😱怎么两遍
pspingyu1314 发表于:2016/8/7 13:37:18
真的非常感谢!我其实没有你们所想的那么复杂,我只知道曾经看过她的身份证,她的地址早已熟悉,只是多年未曾提及罢了,我是不可能摆脱我现在的家庭的,他的我的宠我是能感受的,我也会为此跟他过一辈子,直到有一天他真的主动不要我了,我甚至为此而内疚很多年很多年,别人都说我是好老婆好女人,因为内疚而亏欠,见她,的确是满足我多年的宿愿,去她的家乡是否能见到她似乎也很渺茫,但这是我的梦,我也想快点醒来,现实或许很残酷,但我愿意接受,深知我们不会再续前缘,她是什么样的性格我再清楚不过,如果是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的话,她宁可把自己全部吞噬,我了解这个女人,她宁可自己受罪也不愿让别人知晓,正是如此,当年我答应她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们再也回不去了,今时我见她无论是否能碰上面,我都已是平常心,早已没有了当年的锋芒,那已逝去的岁月,让我作最后的追忆吧,此次出差广州的确是我刻意安排替朋友跑的,顺道去看看她的故乡,她在与不在已经不重要了,为过去告别也行,我只是,只是真想去看看,我的儿女我的家是我一生的追逐,无论将来是什么样的,我要随自己的心,无愧也无憾!
cherry19 发表于:2016/8/7 14:14:44
我很赞同作者去看她,不然这一生会饱受思念的折磨。曾经那么深爱的人,为什么要老死不相往来?就不能当作亲人相处?她自始自终都是你心里最柔软的地方,只要能听到她的声音就感到温暖满足了。事情没有大家想的那么复杂。
pspingyu1314 发表于:2016/8/7 14:54:47
是的,大家说得对,别总想着我们会旧情复燃,她要是那种人,十六年前她也不会轻言放弃,她比我成熟,随着时间的洗礼我早已蜕变,尽管不是很女人很淑女,但早已不是当初的假小子了,没那么中性,光外表我就已不再是当年的自己,内心我承认自己对她难忘但我也不是哪个女人都喜欢,她是我少年时期我最真的梦,曾经是可以为她倾其所有,今时却已未必,她更不会,她纵使再爱我,分开十六年,变数太多太多,我只是不想遗憾,同时也不再想愧疚于他,现实未必美好,但能让我更加努力,让自己更加优化,我三十六岁,我可以承担起我所需要承受的一切,此行是否能见着面,谁也不知道,未来是什么样的,定告诉所有关心我的人!感恩😊
飞星传恨123456 发表于:2016/8/7 17:02:43
看了楼上所有的回帖之后,作者应该是个心智非常成熟的人,她知道自己该怎么做,怎么把握这个分寸的。对于一个心智成熟、有分寸的人来说,见面,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(这就相当于圆自己一个梦。至于见面以后的事,她也知道该怎么做)
飞星传恨123456 发表于:2016/8/7 17:52:45
回“夏七七”:我不会针对你的。有不同建议和意见,是非常正常的事。其中,1,正式婚姻中的责任和义务,是法定的(明文规定的),是强制性的;同性婚姻中的责任和义务,是道德性的,是凭自己的良心;2,关于同性恋者被异性恋者同化的问题。这里所谓的同化,应该是指同性恋者的性取向改变(变成异性恋者)。对一个绝对的拉拉来说,是比较困难的;而对一个不是绝对的拉拉来说,是可以改变的。但很明显,作者是一个绝对的拉拉。“晚上做了一个梦见ping···”的那段话,不是作者被同化了,而是已经麻木了。这就如同一个关在铁笼里的小白鼠,一次次被电击,而又无法逃脱,只能是麻木地忍受。当你无力改变或是摆脱一个让你很厌恶的事时,只能是麻木地接受。婚姻就是个铁笼,在这个铁笼里,必须要麻木地接受夫妻的义务。两情相悦产生的性关系才是双方身心愉悦的体验。而性生活,就跟人吃饭、睡觉一样,吃不下去的饭菜还必须要吃、睡不安稳的觉还必须要睡安稳,对人是心理上的折磨;3,对一个不是很爱的人付出自己的性、为他生儿育女,付出自己的身体以致于付出所有,值不值的?那么,可以在心里问自己这几个问题:这是你想要的生活吗?是你心甘情愿吗?你对自己又亏欠了多少?在正式婚姻中,一个绝对的拉拉唯一对不起的不是她的异性老公,而是她自己。那么,她对自己的一生负责了吗?她对自己尽到了让自己享受生活的义务了吗?人这一生,她的主体是她自己,而不是依附于家庭、他人之上。在为自己负责任的前提之下,才能说是为其他人负责和尽义务。或者说,只为他人负责任和尽义务,而唯独忘了对自己负责任和尽义务,这样的人的确很伟大,但同时,也是比较悲哀的。这和中国传统文化有很大的关系。
xiyi 发表于:2016/8/8 20:32:42
见她只为解自己心中的一个结,多年后的你们都改变了很多,都在各自的人生轨迹上,不存在继续前缘的想象。或许你再见到现在的她,才恍然你并不像想象的那样爱她。只是爱曾经你们相遇的那段记忆。你一直活在那段美好的记忆里。如果此生有机会相见,还是需要去见的,然后像好朋友一样相处,那样你才会得到重生,更好的继续现实的生活。
pspingyu1314 发表于:2016/8/8 20:46:06
谢谢,我也是这么想的,
飞星传恨123456 发表于:2016/8/8 22:24:26
从作者的角度来说,见面其实是一件好事。因为见了面,你才能确定是继续保持现在的婚姻,还是从此再也不和ping见面。如果不见面,你一直都会想圆见面这个梦。与其让ping的身影时时留在你的生活中,不如彻底 地了断。而只有见面才能达到这个效果。当然,前提是心智成熟的人。从你结婚开始,其实是“三人”婚姻:你、异性老公、ping的身影。如果没有ping的身影参入其中,你的心理是很难承受的。事业、孩子、老公的体贴也会淡化这种身影。但是她的身影仍会留在你的记忆里。当你完全忘了这个身影时,或许你是可以变成异性恋者的。而只有通过见面,才能消除她的身影。当然,这也存在着一定的冒险性:既会强化这种身影,也会完全消除这种身影。(为什么一个绝对的拉拉进入正式婚姻中,也会改变她的性取向,道理很简单:一个拉拉能够把一个直人变成一个绝对拉拉,那么,一个直人也有可能把一个绝对的拉拉变成一个异性恋者。同时,这有一个时间维度,就是需要一定的时间,而且和选择的异性伴侣有密切的关系。当然,这一点是“我叫夏七七”以及“xiyi"和作者的反馈给我的启示。所以,见面之后的情景并不一定象我前面所写的那样:作者和ping的情感更深了)。
冰魄雨 发表于:2016/8/9 10:16:58
一直跟着你写的每篇文章,看到南宁这个熟悉的名字,挺亲切的。萍现在在南宁吗?
pspingyu1314 发表于:2016/8/9 13:33:53
萍她是梧州人,我因为她而喜欢整个广西,
没了没了 发表于:2016/8/10 10:18:21
物是人非事事休,再见已非最初模样。不见,遗憾一辈子;相见,一辈子遗憾。然不见的遗憾,终究是温暖的,梦虽缥缈却未幻灭。留一段记忆给空白,最美的年华、最美的你。也曾,倾其所有,满腔的热血却只感动了自己;回头,已不是岸,按捺不住的思念都述与风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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