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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同性之间的爱情是百分之百的,那么,不管掺杂了其他什么样的婚姻和亲子关系,它总会从这百分之分的感情中分走一部分的。这是由同性婚姻不合法和社会文化支持率不高决定的。异性婚姻可以达到爱情和亲情的合二为一(这里的亲情主要指孩子和父母之间),因为家庭中的人是婚姻的结合体,同时,孩子是两个成人的合法产物。所以,在有孩子的同性婚姻中,要做到绝对的平等是很难的。也会出现领养的方式,这在欧美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比较常见。
但是,在中国,即便领养了一个孩子,孩子还是和其中一方的拉拉有法律意义上的关系,另一方没有。还是不平等。那么,如果双方有一定的经济实力,各领养一个孩子,这个平等性就会提高很多。即便分手,两个人各养自己的孩子。在法律上都有亲子关系。唯一的就是怎么样维护两个成人之间的感情,在两个孩子面前做到比较公平的对待。这种方式要孩子,虽然也会存在很多问题,但矛盾要少很多。唯一的就是成人能不能接受这个孩子不是自己亲身的这个观念而已。
孩子,如果是自己亲身的,如果教育不好,他(她)该不孝顺你,还是不会孝顺你;如果孩子不是自己亲身的,教育的好,他(她)也会孝顺你。抚养和教育是养孩子的两面,就如硬币的两面一样,不同的图案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硬币。或者说,养孩子,这是一般哺乳动物都会做的事,但是,教育不一定是人人都会做的事。只养不教,就会缺乏人性和社会性。
那么,拉拉伴侣应该面对自己的实际情况,来决定要不要孩子。这个要孩子,不仅仅是把他(她)生下来,还有抚养和教育的问题。这需要有一定的经济实力、教育的方法、能不能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。同时,还要看你们之间的感情基础是否牢固。如果没有这些条件和心理准备,还是单纯地过二人世界更好一点。否则,遇到的问题比想象中要多得多。但是,孩子生下来之后,具有不可逆性,你不可让他(她)又变回一个卵子和精子。
在中国,对于同性婚姻中的孩子,我的观点始终是:先把自己的“巢”造好,让它稳固一点之后,孩子才可能在这个“巢”里躲避风雨。(另外,对于已婚拉拉,你要让人家有尽母亲的义务,而不是单纯只是你们两人的卿卿我我;对于离异带孩的拉拉,你要能接受她的孩子。这些,都是影响同性伴侣感情的很重要的因素。当你已经做好准备接受这些的时候,就大胆地爱吧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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