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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性恋社区的组建,须要先理解“社区”这个概念。在《社区概论》中(主编蔡禾,2012版,P4),是这样下的定义:社区是建立在地域基础上,处于社会交往中的,具有共同利益和认同感的社会群体,即人类生活共同体。
社区,既可以是一个村落,也可以是城市中的院落、小区、街区。
最初,同性恋社区的组建,是社会排斥同性恋,同性恋者缺少归属感而形成的,后来,形成了片区化。美国有这样的同性恋社区。
同性恋社区和“女儿国”、“男儿国”这样的世外桃源还是有区别的。比如,“女儿国”、“男儿国”进入的人群有一定的限制,一般是属于封闭性的管理。同性恋社区不是这样的,它并非是完全封闭的。
同性恋社区和零散地聚集在一起居住的同性恋小群体也是不一样的。同性恋社区,就意味着这个区域中,居住的人大部分是同性恋者。
一个完善的社区,基本要素有五类:地域、人口、共同的文化和制度、凝聚力和归属感、公共服务设施。其中的公共设施要有商店、医院、农贸市场、运动地等。同时,社区还须要有人管理。这就会形成社会组织。比如,一个小区,要有物业管理、业主委员会,这都是社会组织。
同性恋社区,在哪里组建?哪些同性恋者会去那里居住或者长期生活?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是否完善?仅仅是是前期的工作,都会出现很多问题的。比如,在北方某个城市或是村落建立一个同性恋社区,但是有些人是南方人,自然气候、吃、住适不适应?中国南方和北方也会存在一定区域的文化,这些适不适应?每个人的经济能力也不同、价值观、兴趣、爱好等方面都不同,聚集在一起,即便有了类群体的归属感(大家都是同性恋),但是在性格、价值观、兴趣爱好方面能不能相融?如果在同性恋社区中,产生了三角恋或是伴侣之间出现了矛盾,谁来调和和处理?……如果事先不成立一个同性恋社区组织,这些都会出问题的。
在中国,是集体主义文化观,典型的就是以血缘、姻缘联系在一起的“集体”。一个同性恋者或是同性恋伴侣到一个社区中,如果上有老,下有小,你会不会不管,而去过两人的世界?如果住在同性恋社区,但是和父母、孩子、亲戚、朋友离的非常远,在两地,你会不会嫌麻烦?
即便是同性恋社区组建成了。大家老的时候,是没有赡养义务的。比如,一个得了老年病的单身拉拉,谁去照顾?即便是在拉拉社区,别人是没有义务照顾的,只能是出于自愿。如果大家都是老年人。一个老年人不管是精力、体力上照顾另一个有老年病的人,也是很困难的一件事。更不用说,聚集在一起的拉拉,产生三角恋、感情纠纷这类事了。都需要有人处理和解决。但是没有夫妻关系两个人或是三个人中,怎么处理?人家异性恋夫妻有结婚证的都不好处理,更何况没有结婚证的同性恋者。
所以,从这些方面来看,拉拉社区的建立,最现实的可能在距离比较近的拉拉群体中产生(异地的,除非你的经济条件不错)。但是还是会出现你根本预料不到的问题。美国,是属于个人主义的文化观,和中国的集体主义文化观是不一样的。如果不考虑文化上的差异,就会产生很多问题。或者说,中国的同性恋社区,不是想象的那么容易组建。即便是在城市里,也不是那么容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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